1 ) 那个挺有魅力的老头-岳华
如果说有魅力的老头,首先能想起来的是《闻香识女人》里的盲人上校-艾尔·帕西诺,和他在里面和美丽女孩的美妙探戈;再有就是老牌的007,偷天陷阱中的肖恩·康纳利。
男人什么时候才有魅力,当然,如果30左右正当年,事业有成,在高大英俊,如同《珠宝》中的贺哲男-当然从外表说不上是帅一类的了-还是很讨女人青睐的,可是他还是一身的狂傲之气,不是一般女人驾驭的了的,像是一杯刚开启瓶盖,倒入杯中的可乐,其中沸腾的泡沫,让自己觉得刺激,年轻人喜欢的刺激。
岳华,一次介绍香港老电影的时候提到,原来他和狄龙当年一样叱诧于香港影坛,可是很久以来,年轻一辈,都没有再见过他的身影,直到最近的《突围行动》中看到米雪的老公,觉得很是有些气度。而再看《珠宝》中的贺峰,就更不一般,儒雅的气质,很像一杯很浓的香茶,值得坐下来带着敬意细细品味,为了儿子他费尽心思,可是儿子总是违逆他的心意;看到蔡少芬因为破产的事情闹得焦头烂额,后来为了重整旗鼓,重新开始生活和重入豪门费劲心机,悉心的教导她要知道自己想追求的是什么,和脱下原有的包袱重新开始,也透出了对蔡少芬的怜爱,据说故事发展的过程中蔡嫁给了贺峰,觉得之前的铺垫还是相当好,而蔡也需要这样一个长者庇护,她没有大姐的独立,也没有二姐对生活的平淡处之,从小母亲对她的教导就是做个美丽富有的女人,而她也正是母亲最得意的作品,她需要的也是一个男人做她奢华生活的支柱和后盾。而贺峰欣赏蔡的聪慧,虽然有些功利,但是在做杨太太时从她积极的要投到贺哲男最爱的车牌来讨好贺从而能帮助老公的生意,说明她除了会造钱,还是很有头脑,至少有些女人的小聪明。这样的一对人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组合。
而岳华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显示的魅力,绝对可以压倒众多长着一张俏脸的男星,岁月和生活已经完全抹去了他的棱角,而像一块老玉,琢磨的越久越是透出智慧的光芒,眉宇间长者的风范,让人忍不住亲近,犹如暖风包裹着冰冷的心,慢慢的被他的温暖融化。
魅力不是钱多钱少,而是一种平和的心态,贺哲男不会有,而就算他到了他父亲的年纪也不会有,不是相同的际遇和经历,那样走出来时浑身散发的人本身的魅力,还是让人舒服与折服。
2 ) 总算完了
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看过,因为最后12集没看,厚着脸皮要A老师剧透来。
粗略总结如下:
1. 仅有的两颗星给蔡少芬。她演得最用力。而且最瘦最高最美!
2. Constance活活把我恶心得不想看了,这种角色就应该出现在《警界群英》或者《ICAC》或者《飞越疯人院》里。
3. 姜大卫和林保怡和Martin的角色人设都有严重问题。好端端的一个人,说变就变了说傻就傻了。是不是香港生存压力太大所以搞得人人都精神分裂?
4. Sunny和Sylvia的双S组合自以为伟大,其实最变态。如果您的人生中出现了这种有自虐倾向的组合,建议您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而且Sunny哥的结局这么惨,是暗指同性恋没有好下场吗!?(TVB真的有这个倾向喔请参阅《谈判专家》一剧)
5. 如果不是我心爱的Bosco演石泰川,我肯定看到这角色就快进。这就是个易怒狂躁轻浮的癫子,典型的胆汁质,没有任何魅力可言。阿和则……好吧这种角色应该出现在《梁祝》里。这个角色教育我们,暗恋是痛苦的也是行不通的,喜欢我的话要讲喔!
6. 我觉得钟嘉欣的扮相简直是有史以来最美。但这也挡不住她人格分裂。Terrence真令人没有想法,我只记得他好爱说“Come on”。
7. 犹记当年的陈小猫迷倒了我的一颗少女芳心,现今关礼杰粗壮得不是一点半点,一激动起来脸上的皮也抖。陈启发阿,你一生中最错的就是爱上constance个二货,不然你卖报纸都不会这么短命。
8. 全剧就体现了一个“穷”字。蔡少芬虽然有一个好大的鞋柜作势,但鞋子没换过几双,反正鞋柜上摆的我从没见她穿过。一对耳环足足带了十多集,这一切是为了连戏吗请问?Terrence的西装我都不忍看,个破游艇还特别敝帚自珍,大小情妇都往船上带,典型的农民企业家作风。
9. 通过观看本剧,我粤语水平突飞猛进,虽然还是有菲律宾口音,但词汇量都增长了不少。说得最溜的词是“钻石”,说的最溜的话是“做人不可以甘geh”。
10. 不要再搞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百集大剧了。死长死长的,看了几十集大呼上当,却已经浪费左生命中宝贵的几百个钟……所以宁看烂电影不看烂剧,喊cut的一刻损失的时间都不是一个级别。
3 ) 奈若何
想了很久,总要为Melissa写点儿什么。
Melissa,她有很好听的中文名字——虞苇庭。在《珠光宝气》的国语配音里,贺峰总是叫她“苇庭”。配音毕竟有些做作,我还是喜欢原声,他温和地叫她“Melissa”,她微笑着叫他“Martin”。
故事开头他们就是老友,Melissa的冷傲从一开始的迟到就可以见得。全城首富会集在青岛,唯一一个敢在宴会上迟到的人就是她,宝仑集团的总裁Melissa。
原以为她是继承了丈夫的遗产才有如此高的地位,却逐渐发现她事业方面的才能非同一般。先是Jessica去宝仑应聘,那么大的公司,那么大的排场,作为CEO的Melissa连进办公室的路上都在讲电话。一桌的文件,电话不停响起,既要洽谈各方面的生意,还要筹备公关工作,更要应付大批大批的应聘者。这一段或许是为了突显Jessica的狡黠聪慧,不过我看到的更多是Melissa的沉稳大气。
她与Martin认识了太久,从75年开始。其实并不是某个地区酿制的这个年份的红酒特别醇美,而是因为这是他们相识的年份。两个人都有收集75年红酒的习惯,甚至她不小心打碎了一瓶会心疼好久,甚至不用她说,他也知道她在烦恼什么,立马订购一瓶送给她。
75年是他们的开始,这么多年下来的相濡以沫,感情太深太深。为什么75年的红酒特别甘甜呢?因为那里面有回忆的幸福滋味。
贺峰一直都是一个温和谦逊的人,知道体谅蒋氏总裁的苦心,宁愿赔钱也要阻止Terrence的收购,怜悯潦倒的Jessica,对宋世万的无理要求屡屡让步。Melissa一直喜欢这样的他,有时斥责他过于懦弱,不过到底还是欣赏。以致于,到后来她为了他不惜血本,也要恶意收购臻万。只为了给他一点喘息的空间,只为了为他挣脱桎梏,只是为了他。
她的心,他一直都明白。他约了她出来,说,如果我现在跟你说我心领了,你可不可以就此罢手?
答案自然是不可以。Melissa一直都是这样强势的女子,既然要为他,就真真正正不顾一切地为了他。
结果是蒸发了宋世万一半的家产,加上Charlie捅出来的丑闻导致股价下跌,臻万的地位一下子大不如前。Melissa开心了,以为是天有眼,终于帮了Martin惩治了骄横跋扈的Philip。后来Martin的所作所为却屡屡让她失望——竟然把Terrence苦心经营的美域高就这么给了臻万,随后竟然为了这件事而出卖Melissa。
一起在Finnz吃的那顿饭,Martin好几次欲说还休,最后也只是认认真真地望着Melissa:“我以为就算全世界都不明白我,你也不会不明白。”
Melissa是真的不明白。她把他看得太完美,以为他是沉稳淡定的善良人,却忘记了,再善良,他也是商人。既然在这个风起云涌的世界里存活,很多时候就会做出一些超出人想象的举动。天堃不吞了臻万,臻万还会一直在天堃搜刮好处,贪得无厌。
Martin到底还是出卖了Melissa,竟然让媒体把她的病报导出来,害得宝仑做不成美域高的后盾。Melissa只是由衷的寒心,一时之间百思不解,跟Terrence提出了一样的疑问:贺峰啊,你是不是上辈子杀了宋世万全家?
直到4G牌出了问题,所有的疑云才被拨开。从一开始我就纳闷,问什么善良宽厚的贺峰居然不对潦倒的Calvin伸出援手,眼睁睁看着博胜失去最后翻身的机会?却原来,这都是一个局。他预备好了要牺牲美域高,给臻万殉葬。
Melissa终于看懂了Martin。其实从很早的时候,刚刚认识他的时候,就看得出他有一种与同龄人不同的沉稳内敛。其实他做出这些事是完全有可能的。无奈,她一路用了太多的感情,看走了眼,也彻底寒了心。
在贺峰泰然自若地对贺哲男说:“从现在开始,就是我们父子的天下。”的同时,Melissa站在印尼的海岛上,和阿will一起吹着风,脸上挂着凄然的冷意:“贺峰将会是第二个宋世万。”
这么多年她都舍不得卖掉印尼的岛,哪怕没有开采价值,哪怕无利可图,哪怕这么远,哪怕只有这么大,哪怕遭人诟病,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卖掉这个岛。可是那一刻她决定了,不仅要卖掉这个岛,还要中止宝仑和天堃的合作关系。
哀莫大于心死。寒了的心,自然是坚硬如铁。
Martin知道这件事会是什么反应呢?他什么都不会说吧,即使内心千回百转,即使难过,即使并不想这样,他也不会说出来。Melissa自然不知道Jessica曾经为了这件事跟Martin大吵,Martin却宁愿让自己的娇妻委屈落泪,也断然不肯卖掉和她共有的这个岛。
他们曾经那么多次一起站在树下,畅谈人生。她曾经问他:“到了今时今日,贺峰究竟还想要什么呢?”他淡定地回答:“我只想求自己清醒。”
有一棵树上刻了“M”,她每次来都会找半天。那个M,究竟是他的名字,还是她的名字呢?
每当彷徨的时候,每当闲适的时候,他们都会来到同一个地方。而到了心死的那一刻,她决定把这一切断绝。
很多人都质疑Martin对Melissa的感情,也许真的只是友情吧,Melissa的感情也只是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模模糊糊。
其实不然。
Martin和Jessica刚刚开始的时候,Terrence玩出一个又一个的把戏,Elize对他们风言风语,一直善解人意的康青扬都对他拂袖而去,白筱柔更是为他们设下重重的障碍——他从来不曾退缩,说好要和Jessica一起直面自己的感情,就不逃避。可是他为什么放弃了呢?只是简简单单的一顿饭,只是Melissa的几句话。其实他并不是在意Melissa说出的所谓真相,而是在意说话的人。
Jessica是经过了算计才和他在一起,那又怎么样?贺峰会在意这点小计谋么?只是Melissa不赞成,Melissa认认真真地提出了反对,所以他才会考虑,他才会放弃。
至于他为什么会对Jessica产生兴趣,这个原因,很多人都已经探究出来。因为Jessica实在太像年轻时候的Melissa。也是没了丈夫,也是孤独无助,也是勇敢地在原地爬起来,坚强地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在画廊见到Jessica的那一眼,他就仿佛看到了曾经的Melissa。也许是75年,也许晚了一些。她也是这样,坐在离他没有多远的地方,眼里却没有能容下他。
于是他决定走进她的视野里。仿佛是逃出了着纷乱的俗世,追随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份无法忘怀的悸动。
为什么不和真正的Melissa在一起?和Melissa一起吃饭一起谈生意一起回忆人生的那个贺峰,是年过半百事业成功的贺峰,他已经错过了最美好的时光,错过了可以和她厮守的许多年,他让自己释然了,让自己不再去想。
而在Jessica面前,他是另外一个人。他可以极尽柔情,体贴入微,用暖暖的爱意让她幸福的不得了。仿佛是穿越了时空,把握住了曾经错失的机会,珍惜了曾经的那个人。很多人说他老牛吃嫩草,说他老而不衰,各种难听的议论都风传出来,他却不在意。
这么大的年纪了,在这件事上,还可以疯狂一次。
在Jessica面前,他可以当做自己也很年轻,还有很多的机会。其实他要的未必是Jessica这个人,只是这份还可以改变命运的感觉。
如果让他再走一次,他还会选择这条路么?
婚礼上,Jessica穿着一袭艳红的旗袍,巧笑倩兮。坐在席里的Melissa恰是一身翡翠色的旗袍,神情复杂。红色和绿色是绝妙的对比,Jessica以为自己成了他掌心的朱砂痣,殊不知Melissa才是那床前明月光。
我一直不喜欢Jessica,尤其是剧情到了后面,她那种歇斯底里的阴险歹毒。很多人都说她是迫不得已,我就说她是活该。受的那些苦都是她活该,谁叫她处心积虑嫁入豪门?而做过的那些坏事,让人无法原谅。
很不喜欢她对Martin发脾气的时候讲Melissa说成“那个女人”。哪怕是受了Martin的示意,Melissa才让Jessica进的宝仑,但是好歹Melissa也对她有提携之恩。一个女人嫁给比自己老了二三十岁的富豪,谁不会觉得她是为了钱?难道Melissa对她很过分?
Martin很少不尊重Jessica的看法,除了谈到Melissa。Jessica这样精明的女人,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对她不构成威胁的女人而对自己的丈夫无理取闹?
就是因为她太清楚Melissa在Martin心目中的地位,她知道Martin心里有一块区域是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无法踏入的。她歇斯底里,她坐立不安,在别人看来只是多疑,而她比Martin更明白,Melissa对她来说是多大的威胁。
就连白筱柔都没有对Jessica说“你太多疑了”,而只是说:“你要记住,你才是唯一的贺太太。”她战胜Melissa的并不是她在Martin心里的地位,并不是Martin对她的爱,而是妻子的身份。
而Melissa,即使阔别数年,犹可以轻易地使Martin情绪波动。
彼时的Martin早已不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天堃主席贺峰,而只是一个敏感多疑的病人。Jessica跟他说一大堆话,甚至吼叫起来,甚至潸然泪下,他却仍然可以面不改色。亲生儿子Terrence坐在他面前认真地向他澄清自己,他可以置若罔闻。这样的Martin,怪异得可怕,连主席的职权都不再行使,连出门都不敢,任何人都不能让他改变。
这样的他,只会为了一个人出门,只会为一个人的话动容。
双M再次相见,已然恍如隔世。从两年多以前,Melissa中止了和宝仑和天堃的合作开始,从Melissa卖掉那个岛开始,他们就已经没有交集。她不是没有关注过他,却当新闻里出现他泰然的笑容时而关掉电视。
她不想面对这个处处精明算计的男人,这个人根本不是她想的那个样子。她早就对他寒心了,可是竟然还是关注着媒体疯炒的“贺峰已死”的传闻。她任由阿will拿宝仑的前途去搏一把,也还是心存侥幸,可结果还是她所想的那样。
不是Jessica架空了Martin,而是Martin通过Jessica操纵着董事局。这一刻还有一个女人那样为他,他还是那样,像狐狸一样狡猾。Melissa冷笑着把电视关掉,很久都不说话。她是在笑自己吧,为什么还在想他的事?这样是不是很傻?
我以为他们重见的这一刻,Melissa会落泪,或者说出一些感性的话,可是她没有。
她是最坚强的Melissa,就连被最相信的人狠狠出卖都可以笑着挺过来,为什么会落泪?
他倒的红酒她没有接,她也曾笑过自己傻,其实每一年的红酒都很香醇,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她只喝75年的呢?她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以后还有人这样对你说话,她未必是真心对你。”
Martin,听懂了么?这一刻的Melissa,仍然是用真心对你。就算你那样残忍地对待她,就算你这样冷漠地面对这个世界,就算你一次次地算计身边的人和事,仍然有一个人是真心实意地对待你。
这个人不是Jessica,而是Melissa。
Jessica就连接近Martin也是有目的的,后来的付出不过是尽一个妻子的责任——她之前对杨志球也是这样的吧?而Melissa不是。她认识Martin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他们这么多年一起拼搏,做起了业内首屈一指的天堃和宝仑。到了后来,却终于中止了亲密无间的合作,天各一方。
曾经他们也有那么闲适幸福的时光,一起到共有的那个岛上度假,一起吹着风聊着过往,一起品尝75年的红酒。向来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也曾以为终此一生都会如此恬淡地与君共度。却料不到命运那只翻云覆雨的手。
寥寥数语,她便走出包厢的门。也许出门的那一刻她的心是痛的,更有可能是如释重负的欣然。上了车,阿will以为她要回医院,可是她目光迷离:“还有一个地方,我好想去。”
因为知道自己再没有时间,所以不想有遗憾。
她到了曾经的那个小岛,站在海滩边吹着海风,望着天空。上一次在这里她还可以站着大胆断言,而这一次却只能坐着轮椅了。她已经没有能力再去找到那棵树,再去抚摩那个“M”,可是那些甜美热烈的回忆,一直在她心里。
Martin说他看到过海市蜃楼,她便每一次都来等,这么多年却都等不到。Martin笑言:“你真的相信我说的?”Melissa也笑着答道:“我相信你的。”
已经被你欺骗过,被你出卖过,被你狠狠伤害过。可是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有力气的时候,我还是想回到这个地方。
我还是想要相信你。
Melissa真的看到了。那尊佛像,那尊许愿必灵的佛像,那尊让Martin振作的佛像。那是她对他的希望,那样纯,那样美。他说的话,她通通都相信——这一次,她总算是信对了。
这一次,似乎是Melissa眼里头一次泛起泪光。终于,还是为了他。
心愿已了,安然离开。
她就知道应该相信他。就算傻了这么多年,起码终于觉得还有一点值得。
Martin,再见。
Melissa应该不会说出“今生已过也,愿结来生缘”。如果还有一次机会,她只希望自己没有爱上他,他没有走进她心里。这样的话,她可以将他看得真切,不会感情用事,不会爱得如此无望。
新闻报导了Melissa的死讯,那一刻Martin僵坐在沙发上。多久了,他都没有因为别人而动容过。甚至Jessica大哭大闹,甚至Terrence愤然斥责。他久久地望着电视的荧幕,久到他觉得这一切都只是幻象。
只是他明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在印尼病逝?
那是他们相遇的地方啊。
因为知道自己将永远离开,所以才有勇气来到自己最思恋的那个地方。这样的她,他懂得么?
刚和Melissa见完最后一次面的时候,Jessica还跟Martin吵过,Martin也气得不想再说话。最让他烦躁的并不是Jessica的吵闹,而是他自己说出来的:“她早已经不当我是朋友,更加不认同我做人的方法。”
由此可见,他沉默地坐在那里的时候,他一个人的时候,最烦恼的是什么,最放不开的事情是什么。
他对Melissa的亏欠自然不是一句“对不起”能还得清的。可是他什么也做不了。一直以来,在他心里排在第一的都是江山,儿女情长一直排在后面。他可以排除万难跟Jessica结婚,但是我可以肯定,如果要他牺牲Jessica去得到宋世万的江山,他亦会毫不犹豫。
怪只怪他是贺峰,心里装了太多欲望的贺峰。
而最纯净的那点东西,他一直以为还有机会弥补的那点东西,终于彻底对他关上了大门。
此后他的性格越来越怪异,甚至怀疑Jessica和窝可有染。在没有病的时候,他还曾去请窝可来参加他的婚礼,言语诚挚朴实。而到了后来,他完全是钻牛角尖,把所有的问题都想到最坏的一面。
这样极端到不可理喻的人,这样冷漠的远离人群的人,却又在某一天出了门。
他去的是墓园。
他在Melissa的墓前放下了一束花,一瓶红酒——还是75年的吧。不管她还在不在意,他始终只会请她喝这个年份的酒。75年再也回不去,那一年的红酒也只有这么多,可是他们心里还有一块共同的地方。
即使她此刻在他面前长眠,他也知道,她会明白。
词中有誓两心知。
这些年Melissa一直遭人抹黑,说她身边那些得力的男助手都是靠和她上床而上位的。甚至连她身边最亲近的阿will都这么看她。可是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从来都不是。
她为什么舍弃了好些年的得力助手,选择了阿will做她的接班人?因为阿will身上有一股狠劲,有些狡猾,却仍显青涩。最重要的是她可以把他看得透彻,可以把他掌握在手心。
这样的狡黠,就像是年轻时的Martin。不同的是,她能控制阿will,却从来都抓不住Martin。
阿will只是照顾着她,做她推心置腹的忘年之交。他是有目的的,她知道,她也不在意。宝仑是她的心血,她自然要把它托付在一个有心机的人手里。
何况,还是一个像Martin一样,可以让她觉得温暖的人。
之后宝仑与天堃斗得天昏地暗,Melissa和Martin却都撒手不管了。Melissa一向把感情看得比事业重,不管是不惜血本对臻万的恶意收购,还是到最后她那淡淡的语气:“我没想过是宝仑主席见天堃主席,只希望是虞苇庭来见贺峰。”
她在他面前一直都是简简单单的虞苇庭,他却未曾掏出真心,到了最后,她的语气仍旧有些嘲讽。其实她不知道,他真的是真心待她,比对Jessica更真。只不过他真的把事业看得太重,以致于彻彻底底地伤害了她。这样的伤害,比他和Jessica结婚还要深得多,造就了最遥远的距离,造就了他们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沟渠。
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都在对方心里。只是她太端然,而他太贪婪。兜兜转转,终于走散了,失去了对方也迷失了自己。世上最难弥补的遗憾,莫过于这样深切的后悔。
电视剧到了后面实在是草率,按照戚其义的风格,应该有张僧繇的点睛之笔,例如终于婉转地揭露出Martin的真心,例如Martin心脏病发的书房电脑里其实存着一些和Melissa有关的东西。这段感情,刻画得太隐晦,到了最后也没有使它明朗。可是它还是这样美,这样动人。如果觉得双M之间只是简单友情的人,我只能说,你没有看懂《珠光宝气》。
到最后,Melissa在海岛上怔怔地问阿will:“在你心里边,我再回来这里,是不是好傻?在你心里边,是不是觉得我整个人都好傻?其实我现在根本看不出你心里想些什么。就算我怎么问都好,你怎么答我,都是我自己傻……”
她问的哪里是石泰川,分明就是贺峰。
她根本看不出他心里想些什么。一直以来,一直以来,都是她在傻。她都傻了这么多年了,她确信他从来都不懂。其实贺峰一直都懂得,就算她不相信,他也懂她。为了利益而放弃她,这样的真相太残忍,不如当做他根本就不懂。
看到那尊佛像的时候,Melissa究竟有多开心呢?开心得可以从轮椅上站起来,不停地问阿will,你看到了么,你看到了么。
他看到了,那又怎么样。Melissa看到的不仅是佛像,而是她心里那个最美好最美好的贺峰。
那是她从来没有拥有过,却很近很近地凝望了很多次的美好。她打趣说,因为她脾气好,肯迁就他,才跟他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
其实是因为她觉得他实在太好,好到让她可以包容他所有的不好。
那尊佛像就是那份美好,她傻了这么多年,总算是值得了。
此生终于不再有遗憾。
离开的时候她必定是微笑的,像是含笑自刎的虞姬。太多人把虞苇庭比作虞姬,把贺峰比作霸王。他们自然是相似的——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此时的含笑离去,不过是为了在另一个地方,以全新的姿态,以满心的欢喜和忐忑,等待着与他重逢。在那个全新的地方,也许她可以原谅他,也许他们会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她确信,他一定会来。
若再相见,切勿负卿。
4 ) 一个为你甘去蹈火海的人--长胜与雅言
我想其实高长胜和康雅言是很普通的一对情侣。
他们的外型没有二妹和特伦苏那么养眼,他们没有小妹和贺峰那样戏剧化的邂逅和人生,一个开着一家小小公司靠着在权势面前圆滑处事而存活,一个是明星的经纪人靠着帮自家明星瞻前顾后而奔波,说穿了,一辈子都在讨口饭吃。
不想说他曾经不幸的童年,不想说她曾经不幸的婚姻。在这个故事里,人人都有一段不幸的过去。
却只有他们相遇的时候一如冤家,她打爆了他的头。
你会爱上这样的人吗?
但是爱上讨厌的人,才是最要命的阿!
一开始就是她伤害他,所以能不能无奈地说日后的一切都是报应。
一开始,我最喜欢的始终是小妹和贺峰。
我喜欢贺峰总能在小妹最危急最软弱的时候出现,英雄救美。
一直到20集康雅言约高长胜吃饭,我才意识到,有种爱情叫棋逢对手。
那种爱情,在鉴证实录里也见过,曾家原和聂宝言,笑。
我想其实高长胜和康雅言不是一对普通的情侣。
他们有不普通的好友,游日东。天杀的771这次居然安排他做了gay,你能想象自己最好的异性朋友喜欢的是自己的男友这种事吗?雅言可以,游日东也可以,多么不普通。
他们有不普通的关系,事业伴侣。一起守护着博胜,那是长胜的心血,后来也变成雅言的心血,最后。。。变成他们的心血。50集那么长,但我最喜欢还是42集片尾雅言说“我们博胜被人赶尽杀绝。。。”,那种要失去自己最宝贵东西的绝望。
他们有不普通的爱情,而这不普通,大半来自于雅言。小妹爱贺峰,二妹爱特伦苏,爱到以后要兵刃相见去拼家产,可是,这真的只是因为爱对方吗?还是爱自己。雅言不一样,她和小妹不同,虽然处事能力不在小妹之下,但是当面临感情抉择,她首先考虑的是对方的幸福,而小妹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因此当她觉得自己的爱不能给对方最大的幸福的时候,她宁愿自己退出。第一次分手如是,不顾calvin的极力反对,执意地掉头就走;当catherine提到对她和长胜关系的怀疑,她斩钉截铁地说“我绝对不会和高长胜在一起”,没有一丝迟疑。莫说是嫁人,就算上刀山下火海,又有什么犹豫?
想起那首歌,很讽刺,是郑伊健唱的,《一个为你甘去蹈火海的人》。
“可能是他们的时间没配合好,两个人真的有感情的话,在适当时候只要大家走多一步,始终都会在一起。其实一男一女两情相悦,无论什么都不会阻碍他们”
46集片尾,阿东始终是最明白他们俩的人。
只是那时候,谁都没想到,他们三个人,都要和自己不爱的那个结婚。
虽然我知道,最终的最终,长胜和雅言还是会走到一起,最终的最终,高长胜会明白她的苦心,会明白她的放弃是为了接近,会对雅言说“就嘅钟意妳,點么?”
只是这中间,也太多曲折了些。
這浪人是为你赴刀山的人
因你是我内心独一的恋人
潮来潮会他去 情来情绝不退
我为谁活去 从没有疑问
一个为你甘去蹈火海的人
必会回来会他热恋的恋人
情人求你等我 无人能阻我
再度来共你重新激热拥吻
--《一个为你甘去蹈火海的人》
5 ) 报应 原谅
这是我的报应。
我不要你的原谅。
某介绍说,这部剧虽然沿袭了《金枝欲孽》《火舞黄沙》的格调,但是却没有什么争产阴谋之类的,最后也没有人决裂。
当然,到了最后,每个人都累了。每个人都像轮回了那样死过去了又活过来了。我们没有力气原谅,但是也没有力气报复了。
谁没有操纵过别人的感受?谁没有利用过别人的感觉?谁没有骗过人?谁没有伤害过人?
Jessica永远只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让产生问题的人彻底瘫痪:既然不能搞风搞雨,那事情就解决了。Martin不想看医生,那就不看吧,没有问题;Martin要亏空公款,那就亏吧,用我的名义?没有问题;Martin怀疑自己有奸夫,要打要杀,没有问题。
过去的生活太甜蜜了。我们都希望把快乐追回来。可惜幸福是只能流逝不能重播的,就像青春,增加的只是年纪是阅历是皱纹而已。
能嫁个有本事的老公多好。有一点小钱,可以让自己买衣服买鞋子买首饰,不需要最耀眼,中上风光就好;对自己体贴,不需要面面俱到,怀孕的时候知道睡觉要用枕头垫脚,够了;能帮到自己,不需要为自己包揽麻烦,有烦恼的时候能够微笑着开解自己,告诉自己:我对你有信心,我为你骄傲,知足了。
报应是什么?Martin让Philip失去了龙头大哥的位置。刺杀魔鬼的骑士,身上沾满了魔鬼的鲜血,也被魔鬼的恶污染了,从此万劫不复。菲律宾的绑架是他替Philip挡的劫。出卖了Melissa,她的遗言,让他最后的日子里家无宁日。霸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虞姬不过比你先走一步。
Constance永远觉得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她的本意是好的,好到让人无奈并且恶心。这个故事教训所有人:想要提高办事效率,还是先得提高办事能力。有道理不是了不起的,就算真理也要穿衣服的。
她总是在问,“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她总是在说,“不是这样的。”然后呢?然后呢?明知故犯地利用Derek对她的感觉鼓励他跟孙怀德一起住;自作主张地跟别人的丈夫说这样那样的话;三人会议上左摇右摆,完全只是出于情绪或者喜恶。这样可以解决问题么?Derek对她越陷越深,她不杀伯仁,Derek因她而死,她有什么资格原谅什么人?Martin把她当棋子牵制Jessica和Terence的决定,她尽职尽责地被人当玩偶那样玩弄,她有什么资格每次都冠冕堂皇地跟Terence说自己的决定是出于对“天堃的利益”的考虑?
不是这样的。报应是她最后也只能用一份文件来试图平息一切吧?又或者报应从她加入三人会议就开始了。如果不是自己那么情绪化那么容易被操纵,又怎么会被自己的妹妹一而再再而三误导?Jessica可以操纵她,Sylvia自然也可以。
如果她真的跟自己所说的所表现的那么容易相信别人,为什么唯独Terence就算他怎么澄清自己没有告发她还是可以认定是他?如果她真的像她自己所说那么鄙视并且“不习惯”生意人“想别人”的方式,为什么她一看到自己的妹妹出现在家里,就问她是不是有话要跟自己说不想让Terence听到?跟魔鬼在一起是一定会堕落的。就承认了自己也是个凡人也会堕落不就好了?
Sylvia最不懂爱,也最懂爱。
我几乎无话可说。
我曾经也跟她一样,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他想要的。我知道,如果是当时,只要他要,我什么都可以做。
Sylvia最不懂怎么爱一个人。她以为她都懂了,做出来的决定就一定是正确的,对他最好的。她看他谈生意可以谈到连她都忘了,她看他谈生意可以谈到连自己都忘了,她看他谈生意可以谈到将他们俩分手的事情用来做挡箭牌,她就以为自己知道了:他最在乎的永远只有生意。她忘了,知道Catherine喜欢Calvin的除了自己还有他。如果他要翻脸无情,需要照顾这个无名无份的女人的感受么?她以为他不够爱她,她以为他最爱的是生意不是她。她忘了人都是贪心的,他想要生意也想要她,就像他想要兄弟也想要女人一样,如果只能选一样,他既然可以先揽住女人再去安慰兄弟,为什么不能先留住女人再去发展事业?
Sylvia最懂得怎么爱一个人。她知道爱一个人就是把他最想要的给他,甚至在他还没开口的时候。他要事业,她给他一个集团,她给他一份又一份的合同。她帮他做牛做马,她帮他冲锋陷阵,她为他做代罪羔羊。
钟无艳说,金银珠宝没了?不要紧,我给你打回来。宫殿没了?不要紧,我给你打回来。国家土地没了?不要紧,我给你打回来。
“我说出来你不要害怕,我心甘情愿。”广州话说出来更好,心甘命抵。你就是我的命,我为了你,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可以做。
她和他的孩子死了,她当成是自己孩子的孩子也死了。她想过堕胎,最后天帮她如了最初的心愿,却让她痛苦那么多年。她当孩子是她的命,为了孩子的妈,多龌龊的事情也做。眼看着自己妈妈入狱,帮妹妹陷害手下,帮她说谎。她当孩子的爸是她的命,再痛苦的牺牲也做。帮他给钱出来玩算什么,帮他给钱玩女人也不算什么;她还可以陷害父亲的子侄,还可以利用外甥的死操纵一个妹妹的感受去陷害另一个妹妹的男人。她最懂得爱人,为什么我们都体谅她爱孩子,却不能体谅她最爱的还是孩子的父亲呢?
家人太多的好处也许是,当你爱上一个人爱得那么无可救药的时候,还有家人让你逐个出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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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一个你爱的人真的很辛苦。因为你不能停止恨她,但是又不能彻底解决她。到最后,你只会连这样一个拖拖拉拉的自己也一起恨了。
我想说,虽然我没有抱过自己喜欢的人,但是我知道,喜欢的人的怀抱,一定有种让人安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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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喜欢的是天使,请把他拉到人间,因为在天空上飞是很累很危险的,摔下来会很疼。如果喜欢的是魔鬼,请跟他一起下地狱,因为爱一个人,不是要不停地原谅他,而是要不停地和他分担,无论罪与罚,谁让你真爱他呢?
6 ) 虞兮虞兮奈若何?--送别Melissa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霸王别姬》程蝶衣
她还是比他早走了一步。
她终于不再等他了。
初遇时,她是不甘心做牵线公仔的戴太,他是满腹雄心要做No.1却不露声色的贺生,只是使君有妇,罗懯有夫,于是便停留在“有一点动心”的好朋友的位置。
后来,双双失去了另一半,但不知怎的,30多年,依旧没有人跨出那条线。
“眉目里似哭不似哭,还祈求什么说不出。你的温柔怎可以捕捉,越来越近却从不接触”
都把对方视为知己,虽然日后她说,在商场,只有利益才是朋友。但是在进入名利场之前,她已经认识了他。圈子里都知道,除了贺峰,Melissa从来不俾面任何人。
她是瞧不起宋世万这般的暴发户的,管他是不是香港首富。在她心里,No.1始终都只是一个人,霸王始终只得一个。
宝仑与天堃,连名字都起得像武侠剧里的绝世神剑那般匹配。
本以为就这般老友鬼鬼地走下去,本以为有一天能在共同拥有的印尼小岛一起看细水长流,孰料Jessica的出场打破了一切。
她太像她。又叻又靓。
她早他一步,知道他动了心。
特伦苏的花招连连,都没有击退贺峰去放开康三,Melissa的一杯酒,就让他死了心。
即使后来因为事业反目成仇,在感情上,他由始至终,将她的意见摆在第一位。
其实,在感情上,我始终认为,她更像康大一点。
都是收埋了妒嫉,把对方的幸福放在第一位。
若不是她在印尼小岛上点出贺峰还挂念着Jessica,又怎会有日后的忘年佳话。
亲手为他筹办婚礼,亲眼见到他念出那段爱情宣言,不知道她有没有一丝后悔,不知道她独自在办公室喝的红酒是不是有一丝苦意。
后来,她遇见了石泰川,他努力上位的样子,让她想起了曾经的那个他。也许年纪越大,就越是念旧。于是留他在身边,看他那么自作聪明的讨好自己,他这颗棋,她掌控得了。
唯独对贺峰,她无能为力。看他晒幸福,她强颜欢笑。他少少关心,她眉开眼笑。看他对宋世万逆来顺受,她怒其不争,质问他是不是觉得“现在家里那个女人比一切都重要?”,为了他,她不惜动用宝仑一切力量对臻万提出恶性收购。
人人都当她发疯,宋世基直言她是“癫婆”。
网上有人评论说“老女人的狂热,没有回报的付出,比小女生还任性”。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到底你会怎么想?”
只是,怕是她都没想到,如此的不惜一切,是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
他出卖了她。
这么多年,相依为命,他居然出卖她。
他坚持做朋友,她忍得;他娶个比自己儿子还年轻的女子,她忍得;唯独他的欺瞒,她忍不得。
终究是没法再自己骗自己,她对他的执着,始终敌不过他对事业的执着。
你话我知,这些年,我所谓何来?
他百般解释,他以为他依旧可以“运气好”,她依旧会像以前一样“大方迁就他”,却不料此次“妾心如铁”,恩断义决。
他终于成了No.1,只是,他不再是她心中的霸王,而她,从未是他的虞姬。
“有时候,不是对方不在乎你,而是你把对方看的太重”
她卖掉了那座岛,切断一切与天堃的合作,退居二线。
君王"义气"尽,贱妾何聊生。醉笑陪君三万场,终是东西永隔如参商。
她的病越来越严重,开始由泰川帮她打理一切宝仑的大小事务。
而他自菲律宾一劫,也开始让Jessica当他的代言人。
年轻的Martin和Melissa又交手了,没有了交情,有的只是生分。
只是,虞苇庭尚且斗不过贺峰,石泰川又怎么可能斗得过只是棋子,幕后仍由贺峰操纵的康雅思?
人人都当Jessica架空贺峰,只有她洞悉一切。
Jessica终究是不够女王,三言两语就被打发。
老友再度相见,依旧红酒相对。
他是戒备的,否则不会说“人心难测”,不会说“现在你有求与人,就该放低姿态”,也不会提到Jessica。
却被她一语点破,其实一直放唔低的,是他自己。
“你要好好保重,因为人与人之间是相对的,你不信人,人也不会真心对你,所以下一次,如果有人跟你说同样的话,她也未必是真心。”
多疑如此时的贺峰,都不由地为她最后的这句话动容。
不知怎的,我忽然想到了《金枝欲孽》里的皇后,在最后一刻,她对皇上说,“后宫之中个个都当皇上是主子来奉承,只有臣妾我当皇上是丈夫来爱惜”。
始终她做不到对他绝情。
只剩最后一口气,她也要见他一见,打心理战离间贺峰与康雅思关系是假,打感情牌见他最后一面是真。
只剩最后一点时间,她宁可放弃治疗,也要回到小岛,回到那棵刻着他名字的树旁终老。
她静静地问阿川,是不是觉得她好傻。
那不是泰川,那是曾经年少,“根本看不清他内心在想什么”的贺峰。
“其实我怎么想,你怎么答我,都是我自己傻。”
那份贯穿人生三十年的傻气,感天动地,在弥留之际,她终于看到了那尊佛像。
她欣喜地问身边的男人,你见唔见到?见唔见到?
那是她一直想追回的,他的天真岁月。曾经他在这个小岛,见过这尊佛像。曾经他说,想再见到那尊佛像,让他的生活重返平静。曾经他问她,如果你看到那尊佛,你会许个什么愿?
她的愿望成了真,在最后一刻,她终于又回到了1975年。
“Melissa:你點知我打烂嘅果支(红酒)係75年嘅?
Martin:點解會唔知啊,75年係我地相遇嘅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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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Melissa的葬礼,Martin并没有出席。他只是看着电视新闻,用冰冷的语气,告知老友去世的消息。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对他最真心的人去了。贺峰啊贺峰--
你何以双眼好像流泪?
每年这天记得再流泪。
7 ) 别只做一个红颜知己
初中时候看了素素的一本散文,叫做《只做一个红颜知己》,那时候觉得这是最美的词语,在一个人身边和在一个人心里,两者选其一,因为浪漫主义的因子作祟,觉得选择后者比较赚。
只是现实的是,没有一个人是不可以替代的,那个心里的影子也会被岁月磨得越来越淡。
Melissa喜欢贺峰,珍藏着和他一起经历过的任何桥段,可是她只是一个红颜知己,他更喜欢Jessica这样的新鲜肉体。
我身边也有40岁的老男人朋友,他们无一例外会说:当然会找一个年轻的,但是不会交流思想。他们的理想状态就是肉体和精神分离。
只是红颜知己很多时候更像一个隐情人,适当的距离,不越界的关心,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幸运。一个成熟女性首先要学会不要在红颜知己的角色中自我麻醉——你的善解人意,你的学识担当,不是随随便便就和无关紧要的人分享的。
末路狂奔到现在,为的是遇到那个真正对的人,而不是分享给一个所谓的蓝颜知己。
因为知己最后都会属于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而你即使是床前明月光,也只是装饰了别人窗户的风景。
前段三颗星.中段四颗星.后段两颗星.大结局我给五颗星.
看过至少十遍,不为别的只为永远美丽的黎姿!
痞子高应该配纯情康的
1、岳华和姜大卫也太TM帅气了,怎么会有这么帅气的老年人?2、林保怡和王喜的演技真好。我喜欢的。3、我个人极其不喜欢Constance,虽然是好人,但是基本上82集的故事都是她一个人搞出来的。4、我很喜欢Jessica,但是蔡少芬演得太用力了。演得不错,但是缺乏层次。
三星都给黎姿,太美啦,气质也超棒~~
超过50集,编剧叹息了,超过60,编剧吐血了,超过70集,编剧崩溃了,超过80集,编剧彻底疯了!此这部电视剧乃最佳例证
很做作的电视剧/ 有人问,亦舒为什么爱岳华,亦舒这么回答: 岳华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好人。岳华有一张好人的脸,好人的性格。幸亏实际上他也是个好人,他是那种会使别人自然去占他便宜的好人。因为谁都知道,占了岳华的便宜,不会有后顾之忧。 好的男孩子还需要很多条件。岳华不抽烟不赌钱,不去舞厅(?),不乱花钱。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是一个很努力的演员,是个不错的男朋友,似乎样样都过得去。 但是他的脾气不太好。很出乎意料之外,他生起气来的样子很凶…… ……西西说岳华可以演那种青年导师,指引
黎姿退隐之前的最后一部作品完全没有光芒啊,三个姐妹里面的滥好人,30多岁了还抱着天真的幻想,跟陈豪一点都不搭,如此傲娇的萝莉心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姐妹三人最够味儿的就是蔡少芬,锋芒毕露,我太喜欢她这款了可为什么总是冲着老头子去啊!对邵美琪无感,不予置评了。
嫁人要嫁高长胜。
啊我太爱高长胜啦!!!!!
tvb的豪门剧才能称之为豪门,里面永远穿插这城中富豪的各种秘闻,故事复杂人物交代清楚,虽然剧集长人物多,但是没有给人混乱的感觉,通过三姐妹的感情牵扯着城中各个豪门间的利益纠葛,看的很过瘾。
我打五分的原因是因为后半部的蔡少芬,演技实在太精彩太到位!
其實我聽喜歡蔡少芬的(ps:這好像是我看過的最長的港劇)
TVB的豪门电视剧果然看得人意犹未尽,戏剧冲突一环接一环。蔡少芬演得太到位,仿佛她就是角色本人。
旷世巨钻 不过是碳
钱是好东西,人也是,但当两者磨合得太久太黏,就都不是东西了
林保怡无论演什么都那么迷人呐!
嫁人要嫁高长胜
谁不是一边谈情一边算计,谁不是一边虚伪又一边真心,将龌龊败絮都涂一层矜贵华丽,将豪门浮荡裹一身珠光宝气。我所能想起最后一部入心入肠入骨入髓的港剧,是她她、他他、他她,人人皆既挣扎狼藉,又孤勇美丽。喜欢大姐和高长胜的CS支线、小妹与贺峰前半部的大小狐狸对手戏、游日东对高长胜的bl支线、虞苇庭的个人支线。(2014年夏天暑假二刷,从41集看到大结局再返过头来看1-40集,被客厅并肩煲剧的老妈神来机智戳破hhh)
我是来看姜大卫的 其他人都是绿叶 嘻嘻